某区税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督办情况汇报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xx省税务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实施办法(试行)》(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内容,xx月xx日,办公室会同税收服务科、政策法制科、征收管理科对全局行政执法公示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事先自查、联合互查、现场抽查”的方式,对《实施办法》中涉及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等11个事前公示项目、“办税窗口人员事中公示”等11个事中公示项目、“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事后公示”等10个事后公示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前专门召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推进会,各职能科室统一学习了《实施办法》有关内容,结合我局自身情况,逐条分析公示内容、依据、形式等,分别认领公示任务。xx月xx日各职能科室开展自查,检查本科室所认领的公示任务是否已经公示、公示内容是否符合要求;xx月xx日组织税收服务科、政策法制科、征收管理科开展互查,税收服务科对需要政策法制科、征收管理科所提供的公示内容是否清晰、完整进行检查,政策法制科、征收管理科对税收服务科是否及时更新公示内容进行检查;xx月xx日办公室开展抽查工作,抽调税收服务科业务骨干,分别从事前、事后公示事项中抽取x项内容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涵盖是否公示、公示内容是否清晰有效、是否及时更新、公示时限是否符合规定等。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全局各科所办公场所、税收服务厅、个体所办税服务厅、区局内外网站、微信公众号、区局各职能科室QQ群等。通过本次检查,发现《实施办法》中要求事前公示,但我局并未公示事项x条、部分科所未公示事项x条、公示内容更新不及时事项x条,在检查后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通过检查也发现,我局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显著提高。

  二、主要成效

  (一)提升了执法透明度

  通过全面检查与整改,我局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别是针对事前公示项目中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等内容,通过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广泛宣传,使广大纳税人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感。同时,对于“办税窗口人员事中公示”等项目,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了办税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渠道等信息,提高了办税透明度,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解和纠纷,提升了纳税人的满意度。

  (二)强化了执法监督

  此次检查不仅是一次对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全面梳理,更是一次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发现了行政执法公示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这不仅有助于规范执法行为,防止权力滥用,还促进了执法人员自我约束和自我提升,增强了执法公信力。特别是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事后公示”等项目的检查,确保了处罚决定的公开透明,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三)优化了服务环境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科所在公示内容更新方面存在滞后现象,影响了纳税人的办事效率。为此,我们立即督促相关科室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公示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针对个别科所公示内容不清晰、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其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公示内容的全面性和规范性。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改善了纳税人的办事体验,也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尽管此次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检查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部分科所公示意识不强

  检查中发现,个别科所对行政执法公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公示内容缺失、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这反映出部分工作人员对行政执法公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理解不深;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考核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导致部分工作人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就可以敷衍了事。

  (二)公示内容质量参差不齐

  从检查结果来看,不同科所之间的公示内容质量存在较大差异。有的科所公示内容详实、准确,能够满足纳税人的需求;而有的科所公示内容则过于简单、模糊,甚至存在错别字、表述不清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公示效果。这反映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部分科所对公示内容的质量把关不严,缺乏有效的审核机制。此外,部分科所对公示内容的更新频率较低,不能及时反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导致公示内容滞后于实际工作需要。

  (三)信息化建设滞后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升行政执法公示水平已成为必然趋势。然而,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局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虽然已经建立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但在功能设计、用户体验等方面仍有待改进。例如,部分平台的操作界面不够友好,导航功能不清晰,导致纳税人查找信息时感到不便;又如,部分平台的数据更新不及时,无法提供最新的公示信息,影响了纳税人的办事效率。此外,部分科所对信息化工具的应用能力不足,不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公示意识

  我们将定期组织各科所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公示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对行政执法公示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通过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形式,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其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公示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公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对于表现优秀的科所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科所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通过奖优罚劣,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持续改进。

  (三)优化公示内容,提升服务质量

  我们将指导各科所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公示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和优化,确保其准确、全面、规范。对于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如办税流程、服务承诺、投诉渠道等,要特别注重内容的清晰度和可操作性,便于纳税人理解和执行。同时,建立公示内容动态更新机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公示效率

  我们将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行政执法公示水平。一是优化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功能设计,提升用户体验,方便纳税人查询信息;二是加强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公示信息的实时更新和精准推送,减少信息滞后现象;三是加强对科所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技能培训,提高其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改革,努力构建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体系,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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