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委组织部长党纪学习教育六大纪律交流研讨发言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下面,结合近期学习和工作生活实际,我谈几点自己的认识。

  一、严守政治纪律,对党绝对忠诚。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宗明义,将“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作为制定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在总则中,突出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首要原则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重强调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等等,这些都明确了《条例》确保全党讲政治的监督保障作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基,把稳思想之舵。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多读原著、勤学原文、深悟原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组织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对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如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等,都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服从组织决定,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同时,要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决策科学。

  三、严明廉洁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廉洁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党员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为民服务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廉洁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自律底线,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良好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

  四、加强群众纪律,密切联系群众。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对于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如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等,都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减轻基层负担,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同时,要坚决反对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党的群众路线得到全面落实。

  五、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履职能力。工作纪律是党的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重要前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如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等,都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要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勇于承担责任,不推诿、不扯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注重团队协作,发挥集体智慧,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事业发展。

  六、严守生活纪律,培养高尚情操。生活纪律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体现,是党员领导干部保持高尚情操、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保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对于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如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等,都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念,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风气的影响。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树立良好家风。要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同时,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维护公共秩序,展现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风采。

  总之,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党纪条规,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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