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乡村文明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乡村文明行动”工作,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部署,以提高农村社区居民素质、树立文明新风、开展居民自治为重点,突出抓好村民自治、农村社区建设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工作情况突出抓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村务工作和村民行为。在第十届和第十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认真指导各县区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在制定《村规民约》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治村和以德治村相结合,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必须包含村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内容。二是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在全市村级事务管理中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今年初,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健全村级工作制度规范村级组织运行的政策文件。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新建服务中心周围做好小学校、幼儿园及儿童活动设施的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增加适宜农村“留守儿童”需要的服务功能和项目。同时,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托幼、暑期托管、文化补习、图书阅览室、体育锻炼、文化娱乐等符合农村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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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乡村文明行动”工作情况汇报》所在栏目:述职报告 > 内容摘要: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乡村文明行动”工作,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方案部署,以提高农村社区居民素质、树立文明新风、开展居民自治为重点,突出抓好村民自治、农村社区建设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工作情况突出抓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