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工作汇报

  近年来,XX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严格落实责任,积极构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201x年以来,查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XX起,党纪政务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类问题XX起XX人,党纪政务处分XX人,组织处理XX人,全县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但一些改头换面、潜入地下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仍然顽固存在,纠治“四风”高压态势仍需长期保持。

  一、“四风”问题隐形变异表现形式

  从我县查处的“四风”问题看,其隐形变异主要表现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部分崇尚酒桌文化和享乐主义的人,披着“简朴”“节约”“廉价”的外衣,将吃喝转移到单位内部食堂、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并通过虚列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等方式报销吃喝费用;极少数党员干部在全力脱贫攻坚的大背景下,边扶贫边在群众眼皮子底下搞享乐主义,边推进民生工程的落实,边滋生和发展奢靡之风,借落实民生工程之机,大搞劳民伤财之事,违纪违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有的部门(单位)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责任缺失,有的逢重点工作即签责任状,有的热衷于搞样板工程、形象工程;有的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痕迹化甚至痕迹造假问题突出;有的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表面整改、文件整改问题较为严重;有的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有的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

  二、纠治“四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存在发现难、取证难问题。相较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集体以及他人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而言,“四风”问题侵犯的客体泛化,且手段翻新快、隐蔽性强,有时一个领域内的绝大多数个人都是受益者,相互袒护、隐瞒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增加了发现问题的难度,也使得取证过程更加复杂。例如,一些单位为了规避检查,将违规支出分散到多个科目中,导致调查人员难以准确判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此外,一些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往往涉及多人多环节,调查过程中容易出现“攻守同盟”,进一步加大了调查取证的难度。

  二是部分党员干部对纠治“四风”认识不足。虽然中央三令五申强调纠正“四风”,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对纠治“四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触碰法律红线,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松要求。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未能严格自律,甚至在面对监督检查时还抱有抵触情绪,给纠治“四风”工作带来了阻力。例如,在一次针对某单位的监督检查中,该单位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推脱,不配合调查,甚至暗示下属提供虚假材料,试图掩盖事实真相。

  三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尽管我县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方面,现有的监督力量相对薄弱,难以实现全覆盖、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在一些偏远乡镇和基层单位,由于监督力量有限,容易成为“四风”问题的“盲区”。另一方面,监督方式单一,主要依赖于常规的明察暗访和信访举报,对于一些隐蔽性强、手段翻新的“四风”问题,缺乏有效的发现和处置手段。此外,监督结果的运用也不够充分,一些单位和个人即使被查出存在问题,也只是进行了简单的批评教育,未能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四是问责追责力度不够。在纠治“四风”过程中,虽然我县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但总体来看,问责追责的力度还有待加强。一方面,对一些轻微违规行为的处理过于宽松,未能起到警示作用。例如,某单位因公接待超标,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未进行更严厉的处罚,导致其他单位和个人产生了“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另一方面,对一些顶风违纪的行为问责不力,未能形成足够的震慑效应。例如,某领导干部在巡视期间依然顶风违纪,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但仅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未能有效遏制类似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纠治“四风”的对策建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纠治“四风”的自觉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刻认识到纠治“四风”不仅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更是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责任。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

  二是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纠治“四风”的精准度。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监督网络,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要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效率。要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防范和打击“四风”问题。同时,要注重监督结果的运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增强纠治“四风”的威慑力。要坚持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那些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形成强大震慑。要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是深化标本兼治,巩固纠治“四风”的成果。要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针对查处的“四风”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加强党性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减少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四风”问题。同时,要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将纠治“四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总之,纠治“四风”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县上下齐心协力、久久为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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