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x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信访受理与处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县纪委县监委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56件,其中初次举报295件。在这些初次举报中,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件共有51件,占比达到了17.29%,这充分反映了当前社会对扶贫工作的高度关注。在这些扶贫领域信访件中,由本级受理的有38件,而来自上级纪委转办的则有12件。值得注意的是,反映有关单位的问题仅有2件,涉及副科级干部1件1人,一般干部1件1人,而反映村干部的问题则高达46件58人,占比达90.20%。

  在线索办理方面,针对上述51件扶贫领域信访件,县纪委县监委通过线索排查专题会议进行了细致的分办处理。经过初步核查,51件信访件中有8件因相似性被合并处理,最终形成了47件独立的问题线索。在这47件问题线索中,有14件已经通过信访途径得到了妥善解决,另有8件采取了第一种形态的处理方式,包括对5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3名干部接受了约谈提醒,5名干部提交了书面检查,4名干部受到了通报批评,3名干部接受了批评教育,还有1个党支部被通报并作出书面检查。此外,6件案件已正式立案,涉及10名干部,1件案件正准备立案,其余18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件查处方面,县纪委县监委通过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并在执纪过程中深入挖掘线索,确保了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201x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43起,处理相关人员101人。其中,正式立案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从涉案人员的构成来看,村组干部53人,乡镇干部31人,县直单位17人,村组干部占到了涉案人员总数的52.48%。在处分类型上,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有81人,党内警告1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开除党籍6人。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表现形式分析

  尽管在扶贫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201x年查处的案件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发生问题的主体来看,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涉案金额不大的显著特点。涉案人员主要集中在乡镇、村级层面,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出纳等“两委”成员以及村小组长等村组干部。同时,乡镇机关、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也有涉及。值得注意的是,违纪违法行为逐渐从掌握资金、财物等关键岗位向一般岗位渗透,这表明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复杂性。

  其次,从发生问题的方式来看,个人单独作案与多人串通作案的形式多样。特别是在一些案件中,出现了“案中案”、“窝案”的现象,即一个案件牵涉到多个责任人,甚至同一单位内部的多名干部共同参与违纪违法行为。这种现象不仅加大了案件查处的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纪律观念不强等问题。此外,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再次,从问题产生的原因来看,基层监督机制不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不足是导致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频发的重要因素。一方面,部分乡镇、村级组织内部监督乏力,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使得一些干部在行使权力时缺乏应有的约束,容易滋生腐败。另一方面,由于基层干部流动性大,新任干部对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够深入,加之培训机会有限,导致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从而增加了违纪违法的风险。

  最后,从问题的影响来看,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仅直接影响了扶贫政策的落实效果,损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还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扶贫资金真正惠及困难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虽然我们在扶贫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信访举报渠道的拓展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实现全面脱贫目标提供坚强保障。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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