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及执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尊敬的X副主任,视察检查组各位领导:
根据视察检查工作安排,我就XX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及执行《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情况
(一)坚持高位统筹抓牢创建。我们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强化党的领导,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为此,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我担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全县87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各单位“一把手”负责的创建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通过建立目标考核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协调合作机制和舆论宣传机制,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二)健全完善制度统筹创建。依据XX县“XX”发展目标,我们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视为一项重大且紧迫的政治任务,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理念,确立了“在XX,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工作方针。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县委、县政府将创建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并将其纳入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的综合考核体系。先后制定了《XX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XX县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XX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XX县“九进”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创建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三)建立责任机制推动创建。我们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视之为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最严格的硬性要求和最强烈的职责所在,全力以赴推进。针对村组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全面整顿和提升,对贫困村党组织负责人定期进行分析研判,选派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XX人,实现了对全县所有村(社区)干部的全覆盖培训,显著提高了村组干部带头致富、带领脱贫、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执行《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
(一)广泛宣传普及条例内容。自《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以来,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精神,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发布条例解读文章和视频,组织专家讲座,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宣讲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条例的意义和要求。同时,制作了大量宣传海报、标语和手册,分发到各个公共场所,使文明行为深入人心。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我们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条例执行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二是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和措施,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目标;三是建立了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条例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我们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方面,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对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另一方面,依法依规处理各类违法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我们还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设立举报热线,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深化文明创建活动。以执行条例为契机,我们深入推进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全县文明程度。一是加强公共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奉献精神,增强社会凝聚力;三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四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们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执行《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部分基层干部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少数群众对条例的理解还不够到位,文明行为养成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继续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其民族团结意识和政策执行力。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持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条例规定,树立文明新风。
二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改善交通、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民族团结进步和文明行为促进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创建工作和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和《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行工作,努力为建设美丽和谐的XX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是我对XX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及执行《XX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的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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