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安局关于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汇报

  在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过程中,我们深入学习了“枫桥经验”的核心理念,将其所蕴含的价值观和方法论转化为基层派出所的思想引领和实际行动指南,贯穿于基层派出所各项主要职责之中,由此实现了三项重要转变:从侧重打击转变为注重化解,从单纯维稳转变为积极建设,从主要作战转变为有效指挥。首先,我们明确了工作方向,确保每一步都目标明确、有的放矢。自活动启动以来,局党委给予了高度关注,多次组织局党委成员深入乡村进行实地调研,深入探讨我们应当学习的内容及其实践路径。经过深思熟虑,局党委达成了共识:“枫桥经验”的精髓在于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决定以学习“枫桥经验”为契机,着力破解基层派出所面临的三大难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工作效率。

  其次,我们致力于打通工作渠道,引入新的活力。为了构建“枫桥式”派出所,必须建立起派出所与县级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员会及“两会一队”之间的高效沟通机制。为此,局党委积极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目前正着手制定《110报警分流处置意见》。该意见旨在对涉及土地、矿业、房产、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复杂警情进行合理分流,由县综治中心负责转交至相关县级部门处理。此外,我们还在制定《关于加强乡镇、村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通知》,计划以县委政法委乃至县委、县政府的名义正式发布并实施。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优化警力配置,提高社会治理效能。

  再次,我们加强了对民警的思想引导,增强了他们参与建设“枫桥式”派出所的信心。通过组织派出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广大民警深刻理解到,建设“枫桥式”派出所的关键并不在于模仿枫桥派出所的硬件设施或人员编制,而是在于继承和发扬其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工作思路,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此举不仅帮助民警澄清了认识上的误区,也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接着,我们努力理顺各方关系,实现责任共担。实践证明,走群众路线必须得到乡镇和村居层面的广泛支持。因此,我们首要任务是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乡镇综治中心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矛盾纠纷调解中承担起分流、指导和监督的责任。同时,依托村居“两委”组织,建立健全“两会一队”体系,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作的工作格局。

  最后,我们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倡导群策群力。在具体操作层面,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加强基层派出所的基础建设。一方面,加大了对基层派出所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改善办公条件,更新警务装备,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另一方面,注重提升民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和实战演练,培养一支既懂业务又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队伍。此外,我们还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鼓励基层民警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正实现警民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总之,通过上述一系列努力,我们不仅在理论上深化了对“枫桥经验”的理解,在实践中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已有成果,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力争将每一个基层派出所都建设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为推动平安中国建设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这不仅是对我们自身职责的忠实履行,也是对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的最好回应。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不断推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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