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自收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关于“XX县XX镇商铺开业时习惯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噪音扰民,污染环境”的问题以来,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迅速行动,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履行职责,针对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及流动占道兜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县执法局高度重视此次问题整改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问题以及县委、县政府的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为此,专门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作为成员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各阶段的任务目标,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共识。为了从源头上减少烟花爆竹的非法销售与燃放,县执法局将宣传教育作为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发放宣传册页、张贴公告、利用广播电台和社区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广大居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还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沿街商户、餐馆等场所进行面对面讲解,强调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配合,为后续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3、严格执法管理,净化市场环境。针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高峰,县执法局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管控。首先,对于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位,实施了常态化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一旦发现违法占道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据统计,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处并清理了65处违规占道烟花爆竹销售点,有效遏制了此类现象的蔓延。其次,与安全生产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全县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销售门店进行全面排查。对于那些证照不齐全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除了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限时整改外,还对其库存产品进行了查封扣押,确保了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此外,执法人员还特别关注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隐蔽销售点,通过群众举报线索和日常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活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为了防止问题反弹,县执法局着眼于长远规划,探索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一方面,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交流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巡查等,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通过上述举措,不仅解决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也为今后持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XX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市民满意度大幅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巩固现有成果,不断优化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努力为建设美丽和谐的家园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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